“中信智慧”给力智能交通绩效评价 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2020-07-15
项目绩效总体目标的设定是否与单位职责相关?设定依据的选择与采信是否正确、全面?项目立项是否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2020年6月上旬,中信会计公司接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下称“单位”)的委托,组建公司管理咨询部4人工作专班,对单位2019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三期工程进行项目中期绩效评价。
此次评价自6月13日至7月10日,历时28天。为了如期保质完成任务,项目团队列出明确的时间表:6月13日—16日为前期准备阶段,编写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拟定指标体系框架;6月17日—29日为具体组织实施阶段,主要开展相关人员、组织访谈,相关实物及财务资料数据的核查;6月30日—7月10日为分析评价阶段,编制数据表格,撰写报告底稿,沟通形成正式项目绩效评价中期报告。期间,与客户的深入访谈贯穿整个项目始终,内容涵盖工程量、工程管理、项目组织及技术资料的移交等多个方面。
绩效评价过程中,项目团队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围绕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绩效检查、测试和评估,为了解单位项目管理现状、梳理控制缺陷、提出改进建议提供相关事实依据。与此同时,为保证信息收集充分、客观,提出建议务实、可行,项目团队将实地勘察与现场调查相结合,正值梅雨时节,团队成员们顶风冒雨,毫无怨言,更没有丝毫懈怠,“一切为了客户满意”是他们共同的信念。
经过近一个月的辛勤奋战,一份完整的、正式的项目绩效评价中期报告如期交付至委托方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报告中提及的“关于改善项目管理的相关建议”为委托方有序开展下阶段工作提供了可操作性的价值参考。
启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三期工程建设是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缓解区域交通压力,适应区域经济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一标段包括交通视频监控系统、交通电子警察系统、交通诱导系统、停车场诱导、共用工程、供电报装、一年质保期电费;二标段包括指挥中心扩容、后台软硬件系统、交通信号控制、交通卡口系统、区间测速;三标段包括通信网络和机房租赁。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改善交通环境,提高城市交通设施使用效率,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满足与经济同步发展的交通需要,促进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区域经济发展。